车辆登记证也是我们俗称的大绿本,就好比我们的身份证车辆登记证属于车辆的身份证,车主们购买车子后,这个是必须有的,由车辆所有人进行保管,当车辆到了报废的年限或者报废标准时,车辆登记证遗失了或者找不到,应该怎么办?车辆登记证丢了能不能办报废呢?下面由小编带您了解一下。
车辆登记证丢了能不能办报废
没有车辆登记证的车子想要报废是不可以的
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,由车辆所有人保管,不随车携带。此后办理转籍、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车辆登记证,并在上面记录车辆的相关情况。其相当于车子的“身份证”。
机动车登记证书掉了可以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。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、丢失或者损毁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、换领。
补办登记证申请材料
1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
2、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
3、机动车查验记录表(当场办理)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,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。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业务的,应本人到场申请,不能委托他人代理。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、出境、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的,应当出具有关证明。
相关法规:
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的规定,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因车辆损坏无法修复,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,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,填写申请表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进行解体,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
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提交车管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
新的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中,简化了机动车异地报废手续:如果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,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,由回收企业来为其办理报废手续,并由报废地车管所将该机动车的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管所,只要登记地车管所接收到信息,车主就可以到登记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,全部手续由车管所实行内部传递,车主不用再受来回奔波之苦。,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、排放检验状况,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,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。
车辆登记证丢了能不能办报废的问题小编已经全部整理出来了,没有车辆登记证是不可以进行报废处理的,希望小编的办法可以帮助到您,并且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,大大简化了以低报废手续,汽车到了报废年限以及报废标准一定要进行报废处理,这样对您和您的家人也是一种负责。